2022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青岛滨海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2022年山东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可以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2021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青岛滨海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青岛滨海学院本科新生入学指南

6.新生应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用于办理贷款或中请国家金),报到时—并上交。

2020年青岛滨海学院专升本入学指南

6.新生应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用于办理贷款或申请国家金),报到时一并上交。

2020年青岛滨海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奖学金、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和学校奖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40.67%。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2020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外,还自设了学校奖学金、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总额已达1亿元,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基金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费考核、民主推荐、民主监督、综合评审等多重推选措施,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9年度,各级各类奖贷助勤减免惠及学生7939人次,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9.7%,资助总金额达4147.6084万元。学校是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八条 奖学金、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和学校奖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40.67%。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青岛滨海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