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对年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学院现有奖学金主要分四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学金及特设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院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年;特设奖学金主要由合作办学单位及院外单位提供,额度由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一般每年度发放一次,如建才奖、益丰奖学金、康普奖学金等。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金和学院金,其中国家金分为三档:一等金4400元/生?年、二等金3300元/生?年、三等金2200元/生?年;学院金分为两档: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000元/生?年。学院还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