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金(3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每年奖金覆盖面达学生总数的1/3。学生可享受国家贷款(8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