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