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哪些主要内容?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包括高校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学院承诺“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国家资助政策、开展勤工活动、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开设新生“绿色通道”等措施,建立起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主要资助举措包括:“绿色通道”、国家贷款、国家生源地贷款、国家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基金(学院内的困难补助)、勤工等。
国家贷款(这里特指高校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贷款的相关事宜。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