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关注排行: 关注排名 全国排名:-- 浙江排名:107
  • 更新日期: 2023-01-27 15:16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86)573-87571010
  • 网址: www.zufedfc.edu.cn/
  • 学校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四)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8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各项学生费用的发放,计划财务部已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储蓄卡(新生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到时发给各位。该卡将用于今后四年学院发放勤工金、各类奖学金、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及毕业前学费清算等。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若发生卡遗失、被盗等情况,及时到学院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地址:行政楼A111财务报销大厅,0573-87571152。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8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各项学生费用的发放,计划财务部已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新生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到时发给各位,该卡将用于今后四年学院发放勤工金、各类奖学金、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及毕业前学费清算等。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若发生卡遗失、被盗等情况,及时到学院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地址:行政楼A111财务报销大厅,0573-87571153。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