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6 18:56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86)573-87571010
  • 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一)新生奖学金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四)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8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专升本新生报到、短学期专业衔接学习的通知

三)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各项学生费用的发放,计划财务部已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储蓄卡(新生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到时发给各位。该卡将用于今后四年学院发放勤工金、各类奖学金、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及毕业前学费清算等。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若发生卡遗失、被盗等情况,及时到学院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地址:行政楼A111财务报销大厅,0573-87571152。

2018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8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2017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专升本新生报到、短学期专业衔接学习的通知

三)、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各项学生费用的发放,计划财务部已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新生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到时发给各位,该卡将用于今后四年学院发放勤工金、各类奖学金、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及毕业前学费清算等。请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若发生卡遗失、被盗等情况,及时到学院计划财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地址:行政楼A111财务报销大厅,0573-87571153。

2017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贷款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