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考试科目、分数线、收费标准)

2022-12-02 09:42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 学校名称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
  • 第五条 学校地址
  • 第六条 办学层次
  • 第七条 办学性质
  • 第八条 办学类型
  •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
  •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
  •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
  •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
  •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 第十七条在省
  •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
  •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
  •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
  •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
  •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
  • 第二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
  •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二十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
  •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
  •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 第八章收费标准
  •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一章附则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揭阳市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历史、物理)专业学费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持有“低保证”的2022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 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

学校网址:https://www.***.cn

招生网址:https://www.***.cn/zsb/

第二十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

传 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22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

2022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专业和招生代码

2022年春季招生专业和招生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专业代码普通类专业代码3+证书类电子商务创业00160商务英语261跨境电子商务362市场营销463现代物流管理00564大数据与会计665大数据与财务管理766金融服务与管理00867工商企业管理00968人力资源管理1069食品检验检测技术11070药品质量与安全127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1372网络美

2021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2022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2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一览一、税收优惠政策1.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

2022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计划表(中职入学)

序号高职专业名称高职专业代码对口中职学校代码对口中职学校名称对口中职专业名称对口中职专业(代码)2022年招生计划(个)1药学揭阳市卫生学校药剂电子商务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机电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物联网技术应用71010250

2021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

2022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情况

类别录取数最低分最低排位学考普通类学考美术类+证书合计153

2022年揭阳市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

层次专业编专业名称人数学制报读条件校区预备技师001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30四年高中阶段起点校本部002数控加工(数控车工)30003烹饪(中式烹调)30高级技工004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30三年005数控加工(数控车工)30006烹饪(中式烹调)30007计算机网络应用30008计算机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方向)30009电子商务30010电气自动化设

2022年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揭阳招生网2022-5-5来源:揭市招〔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做好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