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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15 07:47:09解决时间:2022-01-29 08:52
1.招生专业: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对于综合改革省份,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2.招生项目:足球(男)、足球(女)
3.计划设置:面向全国招生计划22人,男子足球(11人制)11人,女子足球(11人制)11人,具体如下:
注:女足B类中守门员名额空缺时,递补给B类非守门员位置;
男足C类中守门员名额空缺时,递补给C类非守门员位置。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及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1.我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足球专项统测成绩、招生计划、运动队组队需求等因素,经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确定各类别合格考生。其中,B类考生按照所报位置(分守门员,非守门员)分开排队录取,场上位置以我校收到教育部反馈成绩时所标注的为准。
2.参加专业统测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经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可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其余两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合格考生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训练比赛和专业学习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的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不接受参加中超、中甲、中乙以及五甲联赛的专业运动员报考。
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获奖证书项目一致,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