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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21 20:55:25解决时间:2022-06-07 15:13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特别提醒:上述地区为国家规定范围,报考我校考生请确认我校是否具有对应省份招生计划。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