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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18 18:56:29解决时间:2022-06-07 16:11
本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在报名、审核、考核、面试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专家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答案来源于: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