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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3 08:06:30解决时间:2022-06-07 16:11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与监督。
2.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5.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