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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09 15:44:52解决时间:2022-07-06 12:32
| 名称 | 呼伦贝尔学院 | 伊犁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508 | 517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384 |
| 武书连 | - | 6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02 | 3405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2 | 5132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283 | 615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70382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325 | 5286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1 | 1070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1509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46 | 2489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0 | 31213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16 | 16573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6 | 52653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0 | 14831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57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0 | 0 | 350 |
呼伦贝尔学院地处祖国北疆,位于中俄蒙三国交界,坐落在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呼伦贝尔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8年成立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合并,重新组建成立以师范专业为主的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等5所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一行7人对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开展进校现场考查工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同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一、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报酬。
二 、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奖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教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资助10000元。
三、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
四、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书法学专业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相应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 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 科类为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中国语文教育中心等16个学院(中心)。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学校获得社会、团体专项资金,对优秀学生奖励资助:其中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专项奖励资金:标准为3000元/人·年。
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