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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07 08:05:37解决时间:2022-08-06 15:35
编号 | 名称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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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中德合作)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0 | 15723 |
2 | 工科试验班(应用化学、包装工程、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0 | 15723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0 | 15723 |
4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3 | 15067 |
5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4 | 14850 |
6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4 | 14850 |
7 | 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4 | 14850 |
8 |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管理科学) | 本科批 | 普通类 | - | 505 | 14628 |
1、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录取。
3、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