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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5 21:44:03解决时间:2022-08-08 15:10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旅游管理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448 | 199838 |
| 物理类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97 | 115122 |
| 历史类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381 | 57546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江西 | 专科批 | - | 234 | 199125 |
| 文科 | 旅游管理(民族) | 四川 | 专科批 | 308 | 308 | 172527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270 | 195141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403 | 88852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81 | 122484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351 | 58642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湖南 | 专科批 | - | 201 | -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湖南 | 专科批 | - | 439 | -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239 | 210662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396 | 95407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河南 | 专科批 | - | 429 | 215808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甘肃 | 专科批 | - | 251 | 79846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山西 | 专科批 | - | 131 | 109450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47 | 128707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351 | 6147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旅游管理 | 浙江 | 平行录取三段 | - | 414 | 211288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71 | 119309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345 | 50966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湖南 | 专科批 | - | 350 | 108102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277 | 196014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贵州 | 专科批 | - | 322 | 114795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云南 | 专科批 | - | 356 | 124287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云南 | 专科批 | - | 349 | 10509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旅游管理 | 浙江 | 平行录取三段 | - | 402 | 208629 |
| 理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34 | 105362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福建 | 专科批 | - | 280 | 50755 |
| 文科 | 旅游管理 | 湖南 | 专科批 | - | 322 | 100886 |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旅游企业运 营管理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政策方针,了解旅游业的发展动态,具备旅游企业 运营与服务、旅行社产品策划和旅游产品销售、旅游信息收集、较强的沟通和组织计划协调 能力,从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基层服务与管理、旅游企业运营管理、旅游产品策划与销售等 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类旅游企业(旅行社、高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旅 游电商)、会展企业(会议展览公司、展览中心、会展策划机构),在服务与管理、产品策划 与销售等岗位群,从事旅游企业运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产品策划、旅游招徕咨 询、旅游产品销售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旅游产品销售的技能;
3.具备运用经济学知识指导旅游企业适应产业发展的能力;
4.具备旅游企业科学运营能力;
5.具备旅游资源采购整合能力;
6.具备提供旅游产品咨询的能力;
7.具备旅行证件办理和合同签订能力;
8.掌握旅游企业中高端服务与管理能力;
9.掌握讲解、酒店服务、旅游产品(会展项目)策划、旅游资源开发等职业技能;
10.了解导游带团流程。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旅游概论、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市场营销、中国旅游地理、旅游法、旅游资 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产品策划与开发、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 管理、旅游企业运营与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旅行社经营管理、智慧旅游建设、导游服务、酒店服务技能、会展布置技能 等实训。
在旅游电商企业、传统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高星级酒店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导游资格证旅游电子商务师计调证(中级) 营销师(五级)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旅游服务与管理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旅游管理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学校溯源最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934年的宁德市农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福安师范学校,已有88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1935年中国茶界泰斗张天福老校长亲笔书写校训“实事求是·身体力行”,奠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曾培养出台湾茶叶之父吴振铎、全国茶树育种专家郭吉春等当代卓有建树的一大批专家学者、政界精英和教育工作者,人才辈出、影响深远。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院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学校共同出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并取得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公开评审。
(六)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审查: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二)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四)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五)学习成绩比较差,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不良。。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候选名额,按全院上学年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数分配至各系,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三)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辅导员负责向本系推荐人选;
(四)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及表现进行初审,将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学院工作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集中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推荐名单存有异议,可直接向学生处或系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应对推荐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六)公示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交学院审批,报送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备案。
(七)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一学年评审一次,第二学期可依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学生个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将国家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和挤占。
(三)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禁止学生用国家助学金请客、高消费(经常外出吃饭、购买零食、使用高档手机、外出上网、吸烟、酗酒等)及其他非法用途。凡有以上情形和严重违纪的将全部追回国家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还要积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辅导员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必要时予以适当资助,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业。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年十月
联系人:汤老师 0593-6577020
吴老师 0593-6558609
我院录取批次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配,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没有特殊录取政策,录取政策与应届毕业生相同。
加分政策执行各省加分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