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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17 08:50:30解决时间:2022-08-16 19:00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坐落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
学院秉承“思源、厚德、笃学、强技”的育人理念,积极探索“未来职业人”培育有效模式,构建了“赛教结合”的特色教学方法,效果明显:2014-2017年度,学生在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奖达500余人次,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3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27名,省级以上竞赛获奖244人次。近两年,学院在省级、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实现重大突破,专升本录取率均保持在67%以上,历届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7%以上。
对省内高职高专(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我院文理科前15名的新生实行奖励。文理科前3名,给予免收一学期的学费;文理科第4名至15名,给予免收半学期的学费;省外考生参照《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的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征求志愿被录取的新生不在奖励范围。
学院对符合《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奖励。学院视新生考分及家庭困难程度,设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4000元。同时对上述地区考生设立专项助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的30%。从第二学年起,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该专项助学金。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学院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我院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
(二)学校录取新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浙江省录取方式: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外省录取方式: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查询。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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