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长-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收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8个项目和参加市运会在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三)测试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运动场参加专项体育测试。
艺术特长
(一)招收项目: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含主持)。
(二)报考条件(具备其一):①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②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三)报考要求
1.舞蹈、声乐、器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和表演能力,形象较好,能担当独奏、领舞、领唱之职。另舞蹈类要求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声乐类考生要求有一定视唱简谱能力;
2.戏剧(含主持)类:经历过严格的训练,能够根据指定命题自编、自演戏剧(主要为话剧、小品),或主持各类晚会活动。
(四)测试办法
1.声乐类:①考生准备歌曲2首,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歌曲进行演唱(自备伴奏);②视唱简谱片段。
2.舞蹈类:①展示1个舞蹈剧目或舞蹈片段(表演限时6分钟);②基本功展示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3.器乐类:考生准备1至2首器乐曲目,考试时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选择1首或2首曲目进行演奏
4.戏剧(含主持)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1个。
测试要求:舞蹈、器乐类和戏剧(含主持)类需自带乐器、服装、伴奏带、道具等物品。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专业测试(2014年3月22日9:30—14:00),文化基础测试(201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和学校自主测试(2014年3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参照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准考证》领取: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领取《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经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且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预录取分数线的60%,可预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非特长生有关章程处理。
附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表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特长生报名表
申报特长生类别: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报名号(14位数) 姓名 照 片报考专业 联系电话 通知书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对申报条件的相关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呼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单位电话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盖章 2014年 月 日学院考评意见 评审专家签名: 学院盖章2014年 月 日备注:1.请考生用黑色笔如实填写; 2.申报特长生类别请填写“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专业技能特长生”;3.特长生的申报条件必须真实;4.对申报的条件作时间、获奖类型等方面的简要阐述;5.此表复印有效。
体育特长生(游泳、田径、网球、跆拳道):-重庆理工大学
我校的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直接认定重庆市教委组织的测试成绩,学校只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对于网球、跆拳道项目,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测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体育馆。
5、综合类特长生:
学校将对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教务处会议室;面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
6、6月20日前,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对每一名参测者,形成书面意见及结论,并上报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7、6月20日前,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测试认定优秀或良好名单。6月28日前学校将拟录名单上报市招办。
五、录取办法:
(一)经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提交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确定,并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www.***.cn)上对社会公示。
(二)以下特长生录取时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学校增加计划,可提高一个批次审核录取。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2.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特别优秀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等奖者;
4.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7.;
8.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一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9.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
(三)以下特长生录取时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时,由学校增加计划审核录取。
1.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良好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2.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二等奖获得者;
3.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4.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二、三等奖项获得者;
5.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四)体育特长生,参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的招生办法录取,采取在二本控制线的65%进行投档,由学校增加计划审核录取。
(五)以上各类特长生录取时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专业。
(六)按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高考统一的加降分照顾政策。
(七)以下特长生将获得学校当年新生特等奖学金,并在进校后可以在同批次自主选择专业。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并经过学校测试后认定为特别优秀者;
2.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的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者;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且获得重庆市体育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并曾代表重庆市参加全国比赛。
体育特长生招生-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我院招收田径、足球(限男生)、篮球、乒乓球体育特长生,凡在重庆市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者可报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重庆邮学
(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招收体育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备社会体育基本理论、多项运动技能、体育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从事体育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健身与休闲运动咨询与指导、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等面向全国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体育学,体育健身理论,体育管理学,体能训练,计算机基础,数据库,管理学,企业营销策划,企业战略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体育经营管理,体育场馆经营,体育经纪,体育赞助,健身场所营销与管理,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等。
专业优势和特色::以专项为深度,多项运动技能为宽度,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健身咨询指导,社会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加强与市场营销的结合,人才在体育市场营销与管理的优势突出,可持续发展潜力强。
就业方向::健身俱乐部、体育经营开发公司、体育行政事业管理部门、IT企业、公安系统、学校体育等。
培养目标::
特色培养:(面向服务外包):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和对外交流沟通能力,熟悉软件外包的开发流程和外企文化,可以在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化企业从事软件的接发包、开发和质量控制工作。为适应国际化软件人才的需求,从软件工程大类新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按“软件+外语”模式培养。该模式前两年在进行软件工程大类专业基础课学习的同时,选用国内外优质的教材资源强化外语培养,主要外语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
主要课程::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设计、软件分析与设计、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JAVA平台与应用开发、.NET平台与应用开发等专业课程;通信软件课程群、软件测试技术课程群、数字媒体技术课程群等。
专业优势和特色::本专业建立在我校长期从事通信软件、邮电等企事业管理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等的研发和教学基础上,依托通信与信息学科的优势,以及多个产学研合作平台,强调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外语能力的培养,突出国际化理念,在通信软件、软件测试、数字媒体技术等方面具有特色,形成了相应的专业培养方向。
就业去向::在通信、软件、服务外包、创意和媒体等行业以及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从事软件开发、评测、管理、维护和应用等工作。
田径类体育特长生-重庆邮学
5.其他类别特长生(按渝教招考〔2013〕3号文中规定的除艺术、体育特长生以外的特长生)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庆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三)达到重庆市2013年关于特长生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参照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体育特长生从即日起截止到3月31日,艺术类及其他类特长生从即日起截止到6月6日;
2.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 http://zs.***.cn/wbxt/”系统,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重庆邮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中学签章;
3.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网上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初审,考生于现场确认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我校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体育特长生应于2013年4月1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艺术类及其他类特长生应于2013年6月10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学生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重庆邮学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
(三)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特别提醒:不接受函报)
四.测试与认定
体育教育(师范类 本科 文理兼收)-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事中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健康教育的师资及其他体育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主要课程有: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教学论、健康教育学、运动医学、体育统计学、体育心理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中国传统养生方法、推拿与按摩、运动创伤学、运动营养学、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操舞等。
专业名称:体育教育-重庆工商大学
学制::四年 层次: 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科学研究、体育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体育经纪、体育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市场营销、体育产业学导论、体育赛事与场地管理、体育经济学、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体育管理学、体育舞蹈、瑜伽、跆拳道。
学制::四年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外语基础、能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与金融的理论与实务技能、具有与欧盟国家(尤其是法国)进行国际经贸交往的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掌握国际金融的理论、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应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开展各类国际金融业务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初步的涉外经济的科研能力;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欧盟经济、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函电、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国际经济法、国际工商管理、国际结算等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体育教育-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良好,适应基础教育实际需要的合格体育师资。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学校体育学、小学体育新课程教材教法、体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田径、体操、球类、武术、体育舞蹈、健美操等。
毕业生能胜任中小学从事体育教育、教学、科研、训练、竞赛等工作;也能从事体育俱乐部健身指导、教练员工作和社区体育活动组织、体育教练、健身指导工作,还可从事其它企、事业单位体育相关工作。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师范)-重庆师范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当代教育改革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体育教育工作者和体育教育管理者。力求使本专业学生达到人文精神力求完美、专业技能追求卓越,具备一专多能并能胜任各类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指导和比赛管理工作要求的专门人。
主要课程::主要开设了人体解剖学、人体心理学、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体育心理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统计学、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等专业理论课,还开设了田径、体操、篮球、排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游泳等专业术科课程。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及以上学校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体育科学研究、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
学生感言:在校四年的大学生,学校倡导的为人师表、厚德载物的育人理念伴随我们的快乐成长,体育所追求的团结拼搏精神指导我们通过不断学习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不仅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同时突出教师教育技能,我们不仅具有创新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曾多次担任重庆市、重庆师范大学等各级运动会裁判和重庆市学生体质健康及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及中招体考工作,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面对社会的挑选。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重庆三峡学院
五十八、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3号)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五十九、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专业体育院校计划);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本科计划);高职专科批(专科、高职院校计划)。
六十、普通高校体育类志愿设置: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各设3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设4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六十一、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考生的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审录,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六十二、凡是兼报体育类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体育类的录取。体育类录取结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保送生招生
六十三、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以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类招生
六十四、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执行。
六十五、招收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十六、预科直升工作按重庆市招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直升工作实施办法》(渝招委发〔2012〕10号)执行。
六十七、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十八、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重庆市关于做好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15号)执行。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按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市属高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01号)文件执行。市属本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市教委《关于2014年招收农村学生进入市属高校一本批次专业学习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1号)文件执行。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按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文件执行。
六十九、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实行全市统一测试,招生院校在考生统测合格及文化成绩达到招生院校调档线基础上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未经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任何高校不得录取到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七十、新生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报考地。有关学校和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查处和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七十一、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20日之内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七十二、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招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管理,防止误退考生档案。如果发现差误应在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前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
七十三、在渝招生的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认真清理核对录取审批名册,若名册没有收到或有疑问,应及时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联系,否则不再补办,遗留问题由高校自行负责。
信息公开公示
七十四、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文件要求,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在渝招生院校要对招生考试各环节信息公开。考生特征信息(特别是各种加分信息)必须实行“三级公示”。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普通高校在渝招生各类政策、招生计划、各类照顾政策、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未完生计划并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负责处理招生考试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并公布处理结果;提供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录取安排;公示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5年底。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区县(自治县)、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在渝招生高校应在其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5年底。
七十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招生考试机构及其职责
七十九、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为常设机构,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负责本地区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八十、在渝招生普通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八十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招生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招生经费
八十二、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地方考试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高校招生经费应由本校事业费列支。
招生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组织领导
八十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影响面大,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牵头协助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综合协调各方,大力宣传,强化管理,严肃纪律。
八十四、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十五、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以及招生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的相关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在报名、采集相关信息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相应特征信息的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八十六、依法治招治考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监督制度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防止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严肃处理招生考试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八十七、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体育类 12 本科第一批 2015-7-10 16:00 2015-7-10 22:00-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13 本科第二批 2015-7-13 16:00 2015-7-13 22:00
14 高职专科批 2015-7-17 21:00 2015-7-18 10:00
艺术类 15 本科批 2015-7-12 23:00 2015-7-13 15:00
16 高职专科批第一次 2015-7-18 12:00 2015-7-18 22:00
17 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2015-7-19 20:30 2015-7-22 9:30
对口高职类 18 专科批 2015-7-16 11:00 2015-7-16 20:00
届时请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看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计划,及时填报征集志愿。由于征集志愿时间短暂,考生应牢记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印在高考准考证上),如忘记或丢失密码,要提前到高考报名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查询,以免错过填报时间。
六、特别提醒
(一)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免费查询自己的录取轨迹和录取情况,也可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询。
(二)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收到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时,独立院校、民办高校的本科层次以及所有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将同时收到加盖重庆市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确认表》。
(三) 2015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10月份举行,相关录取工作大概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在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开展期间,考生朋友们接到的所谓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均没有经过正规的录取审批程序,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重庆三峡学院
(1)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按《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8号)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12年版)执行。2017年按2016年版新标准执行。
(2)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
①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专业体育院校计划);
②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本科计划);
③高职专科批(专科、高职院校计划)。
(3)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体育类志愿设置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各设3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设4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4)录取规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考生的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审录,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5)凡兼报体育类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体育类录取。体育类录取结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57.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58.其他类招生:
(1)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5〕176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158号)执行。
(2)招收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相关文件执行。
(3)预科直升工作按重庆市招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直升工作实施办法》(渝招委发〔2012〕10号)执行。
(4)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关于做好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15号)执行。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按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6)市属高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01号)文件执行。市属本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农村学生进入市属高校一本批次专业学习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1号)文件执行。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按《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规定执行。
(7)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实行全市统一测试,招生院校在考生统测合格及文化成绩达到招生院校调档线基础上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未经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任何高校不得录取到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
十一、信息公开
59.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规定要求,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在渝招生院校要对招生考试各环节信息公开。考生特征信息(特别是各种加分信息)必须实行“三级公示”。
60.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普通高校在渝招生各类政策、招生计划、各类照顾政策、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未完生计划并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负责处理招生考试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并公布处理结果;提供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录取安排;公示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等。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底。
61.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区县(自治县)、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8月底。
62.在渝招生高校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和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底。
6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64.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报考地。有关学校和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查处和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65.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20日之内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66.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招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管理,防止误退考生档案。如发现差误应在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前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在渝招生的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认真清理核对录取审批名册,若名册没有收到或有疑问,应及时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联系,否则不再补办,遗留问题由高校自行负责。
十三、工作职责
67.各区县(自治县)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68.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为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常设机构,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招委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9.在渝招生普通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70.各区县(自治县)招委、教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招生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督促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按规定真实、准确组建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
十四、招生经费
7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地方考试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高校招生经费应由本校事业费列支。招生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十五、组织领导
72.各区县(自治县)招委要切实担负起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7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4.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以及招生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特别是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的相关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在报名、采集相关信息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相应特征信息的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75.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厉打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76.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重庆交通大学
(1)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按《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8 号)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12年版)执行。2017年按2016年版新标准执行。
(2)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
①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专业体育院校计划);
②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本科计划);
③高职专科批(专科、高职院校计划)。
(3)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体育类志愿设置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各设3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设4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4)录取规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考生的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审录,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5)凡兼报体育类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体育类录取。体育类录取结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57.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58.其他类招生:
(1)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5〕176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158号)执行。
(2)招收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相关文件执行。
(3)预科直升工作按重庆市招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直升工作实施办法》(渝招委发〔2012〕10号)执行。
(4)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关于做好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15号)执行。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按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6)市属高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01号)文件执行。市属本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农村学生进入市属高校一本批次专业学习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1号)文件执行。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按《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规定执行。
(7)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实行全市统一测试,招生院校在考生统测合格及文化成绩达到招生院校调档线基础上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未经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任何高校不得录取到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
十一、信息公开
59.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规定要求,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在渝招生院校要对招生考试各环节信息公开。考生特征信息(特别是各种加分信息)必须实行“三级公示”。
60.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普通高校在渝招生各类政策、招生计划、各类照顾政策、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未完生计划并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负责处理招生考试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并公布处理结果;提供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录取安排;公示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等。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底。
61.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区县(自治县)、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8月底。
62.在渝招生高校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和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6年底。
6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64.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报考地。有关学校和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查处和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65.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20日之内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66.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招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管理,防止误退考生档案。如发现差误应在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前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在渝招生的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认真清理核对录取审批名册,若名册没有收到或有疑问,应及时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联系,否则不再补办,遗留问题由高校自行负责。
十三、工作职责
67.各区县(自治县)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68.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为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常设机构,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招委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9.在渝招生普通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70.各区县(自治县)招委、教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招生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督促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按规定真实、准确组建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
十四、招生经费
7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地方考试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高校招生经费应由本校事业费列支。招生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十五、组织领导
72.各区县(自治县)招委要切实担负起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7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4.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以及招生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特别是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的相关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在报名、采集相关信息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相应特征信息的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75.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厉打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76.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4月5日印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重庆工商大学
(1)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按《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3号)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年修订)执行。
(2)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
①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专业体育院校计划);
②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本科计划);
③高职专科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的专科计划)。
(3)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体育类志愿设置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各设3个顺序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4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4)录取规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考生的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审录,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5)凡兼报体育类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体育类录取。体育类录取结束未被录取的考生,转入普通类相应批次参与录取。
57.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7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58.其他类招生:
(1)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129号)执行。
(2)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按《关于做好重庆市2017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87号)执行。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中国民用航空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执行,考生应按照该文件要求完生注册、志愿填报等工作,录取时以考生在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为准。
(3)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关于做好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15号)执行。市属本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农村学生进入市属高校一本批次专业学习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1号)文件执行。
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6)市属高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01号)文件执行。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按《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规定执行。
(7)从2017年起,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不再组织全市统一测试。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的高校可以单独组织面试,其他高校一律不得组织面试。
十一、信息公开
59.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规定要求,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在渝招生院校要对招生考试各环节信息公开。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的特征信息必须实行“三级公示”。
60.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普通高校在渝招生各类政策、招生计划、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未完生计划并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负责处理招生考试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并公布处理结果;提供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录取安排;公示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等。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7年底。
61.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区县(自治县)、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7年8月底。
62.在渝招生高校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和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17年底。
6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64.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报考地。有关学校和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要认真查处和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65.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20日之内报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66.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招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管理,防止误退考生档案。如发现差误应在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前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在渝招生的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认真清理核对录取审批名册,若名册没有收到或有疑问,应及时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联系,否则不再补办,遗留问题由高校自行负责。
十三、工作职责
67.各区县(自治县)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68.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为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常设机构,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招委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9.在渝招生普通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70.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督促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按规定真实、准确组建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
十四、招生经费
7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地方考试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高校招生经费应由本校事业费列支。招生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十五、组织领导
72.各区县(自治县)招委要切实担负起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7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4.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以及招生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特别是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的相关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考生在报名、采集相关信息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相应特征信息的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75.各区县(自治县)招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厉打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76.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
批次专业计划体育教育50-重庆工商大学
批次专业计划体育教育5-重庆工商大学
批次专业计划体育教育10-重庆工商大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本科)-重庆邮学
科类:普通类体育(体育(不分文理)) 在湖北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学费4500元/学年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艺术一本)-重庆邮学
科类:一般统考生(理工) 在贵州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学费4500元/学年
...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体育艺术一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类(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3人备注: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无色盲,认定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
设计学类(数字媒体与动画类)(批次:体育艺术一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类(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3人备注:包含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无色盲,认定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本科普通批)-重庆邮学
科类:夏季高考(体育(理)) 在山东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学费4500元/学年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提前批体育本科)-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体育(理)) 在河南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学费4500元/学年
...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文)) 在河南招收11人备注: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无色盲,美术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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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理)) 在河南招收3人备注: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无色盲,美术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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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数字媒体与动画类)(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文)) 在河南招收12人备注:包含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无色盲,美术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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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数字媒体与动画类)(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理)) 在河南招收3人备注:包含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无色盲,美术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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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文)) 在河南招收19人备注:编导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编导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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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科类:艺术类校考(艺术(理)) 在河南招收3人备注:编导类省统考合格后,认定我校编导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本科提前批)-重庆邮学
科类:秋季统考-体育(理)(体育(理)) 在湖南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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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本科第二批)-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不分文理)(体育(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32人备注: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其以上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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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艺术本科(美术A段))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44人备注: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认定重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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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批次:艺术本科(美术A段))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18人备注:认定重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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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批次:艺术本科(美术A段))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20人备注:认定重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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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批次:艺术本科(其他A段))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74人备注:认定重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艺术二本)-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理)(体育(理)) 在贵州招收4人备注: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其以上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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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批次:体育艺术二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6人备注:认定我校编导专业校考成绩,若省级招办组织了编导专业统考,还须统考合格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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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体育艺术二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8人备注: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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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批次:体育艺术二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3人备注: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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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批次:体育艺术二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3人备注: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学费100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第一批)-重庆邮学
科类:普高(体育(理)) 在浙江招收4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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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5人备注: 学费5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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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科学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6人备注: 学费5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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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类(自动化与电气工程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5人备注: 学费5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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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工程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2人备注: 学费5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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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2人备注: 学费5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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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数理科学与信息技术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2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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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3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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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理工) 在浙江招收4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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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类)(批次:文理科第二批)
科类:普高(文史) 在浙江招收2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编导(批次:体育艺术第二批本科)-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类文理综合(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6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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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类)(批次:体育艺术第二批本科)
科类:艺术类文理综合(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6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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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批次:体育艺术第二批本科)-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类文理综合(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8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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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艺术第二批本科)-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理)(体育(理)) 在贵州招收4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本科一批)-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类(体育(理)) 在山东招收4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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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批次:体育本科第一批)-重庆邮学
科类:体育类(体育(理)) 在重庆招收20人备注: 学费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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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类)(批次:艺术_本科(美术))
科类:艺术类(艺术(不分文理)) 在重庆招收29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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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批次:体育艺术一本)-重庆邮学
科类:艺术类文理综合(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6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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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类)(批次:体育艺术一本)
科类:艺术类文理综合(艺术(不分文理)) 在贵州招收6人备注: 学费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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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综合-重庆师范大学
1. 《运动生理学》(第三版)邓树勋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学校体育学》(第三版)潘绍伟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 《运动训练学》(第二版)田麦久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1.《心理学导论》(第三版)黄希庭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8月
2.《心理咨询技术》李祚山主编,西南大学出版社,高等院校应用型心理学系列教材,2014年版5月
3.《管理心理学》(第三版)朱永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2014年9月
348文博综合
1.《中国考古学通论》(修订版)张之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
2.《中国博物馆学基础》王宏均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354汉语基础
参见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
357英语翻译基础
《英汉翻译教程》张培基等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汉英翻译教程》吕瑞昌等编,陕西人民出版社。
437社会工作实务
1.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8年
2. 《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风笑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1.《新闻学导论》李良荣,高等教育出版社
2.《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参见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参见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
510素描
《设计素描》(第4版)黄作林、杨悦、李英武,重庆大学出版社
体育教育(师范类 本科 体育类 文理兼收)-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中小学校体育教学和健康教育方面的师资及其他体育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学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统计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创伤学、健康教育学、推拿与按摩、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操舞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方向 本科 体育类 文理兼收)-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运动人体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和系统的运动康复与健康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能在各级学校、健身俱乐部、职业运动俱乐部、健康与康复科研机构以及医院、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保健行业等领域从事康复理疗、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也是自主创业的热门专业。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康复学、康复机能评定、临床医学基础、中医基础、运动创伤学、运动处方、理疗学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体育教育(师范)100100 体育考生-长江师范学院
对口高职本科计划320320
体育教育(师范类 本科 文理兼收 仅限招收体育考生)-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中小学校体育教学和健康教育方面的师资及其他体育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学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统计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创伤学、健康教育学、推拿与按摩、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操舞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方向 本科 文理兼收 仅限招收体育考生)-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运动人体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和系统的运动康复与健康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能在各级学校、健身俱乐部、职业运动俱乐部、健康与康复科研机构以及医院、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保险行业等领域从事康复理疗、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也是自主创业的热门专业。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康复学、康复机能评定、临床医学基础、中医基础、运动创伤学、运动处方、理疗学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学科教学:(体育)研究生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体育)研究生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依托我校传统师范专业优势,整合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专家资源,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结合、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相结合。学习和研究体育教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学习和研究现代体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结合体育技术、技能训练,突出应用能力培养。为社会输送既具有体育教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又能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和学校体育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可授教育学硕士学位。(招生事宜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各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相应控制线基础上,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给我校的重庆市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文化分进入前20名者(含同分数)和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四、2017年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安排【注: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考试院招生信息报公布为准】
专 业计划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体育教育(师范)运动人体科学年录取低分文化专业87...7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万州区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404020学校招生网址:zsb.***.cn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023)58102264;58106645;58106702(传真) 体育学院:(023)58108004(办公室)、58102313(学工办、新生接待)
体育教育(师范类 本科 体育类)-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中小学校体育教学和健康教育方面的师资及其他体育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学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统计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创伤学、健康教育学、推拿与按摩、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操舞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方向 本科 体育类)-重庆三峡学院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运动人体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和系统的运动康复与健康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能在各级学校、健身俱乐部、职业运动俱乐部、健康与康复科研机构以及医院、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保健行业等领域从事康复理疗、保健指导、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也是自主创业的热门专业。
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康复学、康复机能评定、临床医学基础、中医基础、运动创伤学、运动处方、理疗学等。可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招生专业:休闲体育-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5、缺额计划详细以重庆招考信息网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6、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 http://61.128.226.213:81/btzy/login.jsp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n/erzhiyuan.htm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填报注意事项:
在规定填报征集志愿时间段,只要在指定网站上还没有查询到已经“录取”信息的考生,都可以填报征集志愿,给自己多提供一个录取的机会。但考生第一次所填的志愿优先,征集志愿在后,只要第一次填报的院校录取了,征集志愿即为无效志愿,不会再投档。征集志愿的填报不会影响第一次所填志愿的录取.
考生要注意相应批次征集志愿的公告,有的批次征集志愿是顺序志愿,有的批次是平行志愿,专业调配均默认为“服从”。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仍然要慎重,要注意院校的排列顺序和梯度,看看缺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是否适合。考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体育类专业:休闲体育-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4、缺额计划和专业详细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5、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
6、填报注意事项:
在规定填报征集志愿时间段,只要在指定网站上还没有查询到已经“录取”信息的考生,都可以填报征集志愿,给自己多提供一个录取的机会。但考生第一次所填的志愿优先,征集志愿在后,只要第一次填报的院校录取了,征集志愿即为无效志愿,不会再投档。征集志愿的填报不会影响第一次所填志愿的录取。
考生要注意相应批次征集志愿的公告,有的批次征集志愿是顺序志愿,有的批次是平行志愿,专业调配均默认为“服从”。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仍然要慎重,要注意院校的排列顺序和梯度,看看缺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是否适合。考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理工体育类-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专业批次低控制线低分平均分高分低分分差平均分分差备注体育教育本科普通批-8084.989.9--师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