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复试与资格审查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行政学院另行通知。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2、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6年1月30日。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31-85118229、杜老师计算机技术0431—85716633、陈老师化学工程0431—85716463、王老师研究生院0431—85716055、王老师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
(二)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招办。
四、资格审查对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考生将现场摄像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和与其填写内容一致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对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考生将现场摄像时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考生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和与其填写内容一致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复试考试报名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申请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