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1.需要集体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须提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取得联系。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3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一)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点击查看具体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点击查看样表),在7月11日至14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查验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确认报名信息(兰州交通大学现场确认点的具体现场确认日期请关注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资格审查1、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点击查看样表)并打印2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2、为避免持假学位证情况出现,现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做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如下:①学历认证可在复试报到时于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访问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n/xlcx/查询,并由学院老师打印查询结果页面;②学位认证由考生本人在“学位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
五、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参见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在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时,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查。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由研究生院存档备查):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
七、资格审查考生在正式录取前由我校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GCT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与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录取工作的严
四、资格审查: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我校于GCT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我校将在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好的《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我校于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即使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持《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
2.未进行资格审查造成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