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
五、初试(一)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一)调剂学院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调剂。调剂程序:招生学院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招生处,由招生处审核后在系统中进行设置。3月23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调剂系统(以下统一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在系统中给选中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
(一)调剂学院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调剂。调剂程序:3月18日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在系统中给选中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窗口时间:3月18日-3月23日,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调剂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中规定
六、关于对调剂生的要求(一)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二)要求调剂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中含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5.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调往相近的专业学
(二)要求调剂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中含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5.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调往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七、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