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办理录取正式手续:(1)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30日(2)录取办法: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由我院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生正式录取工作。
3.综合评价时间、考核内容和方式(1)时间:2015年3月31日。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和《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院参加综合评价考核。(2)考核内容①普通高中学生:考核内容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说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招生办向我院提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
学籍与毕业凡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在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过职业(执)资格、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推
5.报到注册(1)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6日(2)注册要求:预录取考生务必于按时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我院签字确认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2.考生现场确认(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7日。(2)确认要求: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核对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我院签发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4.预录取公示(1)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15日(2)公示信息:我院将预录取新生的基本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③录取成绩:学院根据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
招生对象: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对象为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评价入学,经考核正式录取后可不再参加高考。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请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收费标准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带冷暖空调):1000元/生?年。按学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