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和指挥管理干部,或在学校从事消防工程技术与管理教学的教师等,年龄不超过45岁(时间截至2015年7月3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学士学位考生: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理学、工学、管理学、军事学学士学位,或取得火灾勘查、消防指挥等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消防部队工作经验;(二)未取得学士学位考生:2011年7月31日前理学、工学、管理学、军事学,或火灾勘查、消防指挥等法学专业毕业,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消防部队工作经验。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技术研发、工程设计、生产运行和管理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一、培养目标物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物流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具有物流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物流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富有创新意识,能独立从事物流工程技术研发、物流工程设计以及物流工程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内,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工程、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工程管理人才。二、学习年限学制2.5年
一、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设备制造及生产、工程施工、经济社会系统运行中的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要求掌握现代控制领域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系统分析、设计、运用及开发能力。培养从事设备制造及生产、工程施工、经济社会系统运行中的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要求掌握现代控制领域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系统分析、设计、运用及开发能力。
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企业和科研院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八、学制及培养方式(一)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2.5年至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二)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来院集中学习阶段分两次进行,每次3个月。(三)实行“双导师制”,学院为每一名研究生分配院内导师和院外兼职导师各一名。
三、招生领域和培养方向(一)招生领域:安全工程领域(领域代码:085224)(二)培养方向:防火工程、灭火救援、火灾调查。
一、培养目标为消防领域培养适应业务工作需要,专业技能突出,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实践和创新能力,德、智、军、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