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4-09 04:14:16解决时间:2018-07-04 17:20
1.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非师范类、中外合作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
师范类综合测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
具体要求及安排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即将发布的《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公告》。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7600233,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00--16:30。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1.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3月30日下午15:00
2.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方式:登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在考生“书面评审结果”状态中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3.网上缴费
(1)缴费金额:140元/人
(2)缴费对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
(3)若使用银行卡缴费,网上缴费后一步请务必点击“返回商户”按钮。
(4)系统于3月30日下午15:00准时关闭,请考生务必在该时段内完成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5)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测试的,报考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