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
2.报名方式、时间2015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入学与身体检查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招生计划2015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