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3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除外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导师招生数量审核1.学院根据招生数量和类型,可以在学院实施细则中参照学校文件,分别规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数量限额,并按照限额规定进行招生数量审核。学院细则超出学校规定限额的,在提交研究生部备案时,应对细则规定加以说明。2.经研究生部审查备案和批准同意的导师招生数量,作为导师招生限额的依据。在限额以内的招生数量,按实际招生人数审核发放导师工作量津贴;超过限额规定的,按限额人数发放导师工作量津贴。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联系人:王大伟8579069研究生部2017年6月22日
一、导师招生资格审核1.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部备案,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学院招生计划编制的基本依据。2.导师没有项目或经费的,原则上不应招生(合作培养和渤海基地的可以适当降低标准)。3.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基本学制内)的导师,一般不再安排其招收研究生。因本人科研需要或本学院学科建设需要,需继续招生的,由学院审议确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4.因其它情况不适宜担任指导教师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三、材料提交各学院请于2017年6月29日前提交本学院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数量审核的实施细则,7月5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1.通过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名单(按招生学科专业);2.未通过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名单(按招生学科专业);3.导师招生限额一览表,并注明招生限额依据;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联系人:王大伟8579069研究生部2017年6月22日
1.有下列情形者,应暂停其2016年研究生招生资格:(1)近三年,没有承担新的科研项目(横向项目、厅局级项目、校科研基金项目为项目负责人,省部级前二名,国家级前三名);(2)目前,无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可支配科研项目经费;(3)近三年,没有取得任何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技奖励、专利等。
2022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复试资格1.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线。2.根据一志愿和调剂生源情况,复试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的办法。一志愿线上生源数量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
四、资格审查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3.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象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4.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在复试现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对。5.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审核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