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省部级。浦江人才.doc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docx
2、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以上附件点此下载。.doc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联系电话:科技处2016年11月30日
申报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
(三)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具体要求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2015年12月31日颁布)。资助类别、年限及强度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企业创新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项目主
资助对象(一)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二)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三)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具体要求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2015年12月31日颁布)。资助类别、年限及强度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企业创新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
申请者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基本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二)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回国年限:非创
学校受理时间请在2016年12月5日—2017年1月13日期间,尽早办理资格认定和网上填报,D类申请须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资格认定材料后,待审定。书面材料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14日,A类申报交科技处,C、D类申报交社科处。【“申请书”(含经费预算表、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用A4纸双面打印,认证材料等附件(按申请书中的要求提供)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一式4份】
申报方式 (一)所有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7年1月13日 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4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 D类申请须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材料后,待审定。 (二)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
申请方式根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申报人员须先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4份),送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网上填报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
联系方式科技处联系人:余强联系电话:社科处联系人:李正平联系电话:人事处联系人:王自亮联系电话: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2016年12月2日附件:1、申报工作流程2、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3、网上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