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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22:25:07解决时间:2018-06-16 16:28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我校将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号: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面试成绩占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预防医学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需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