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和要求。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依据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则按照第二志愿进行录取,若不能满足第二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3)照顾办法: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同时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
划线原则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
2、划线原则:(1)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2划定建档合格线(报考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的情况除外)。(2)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2、划线原则:(1)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2划定建档合格线。(2)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划线原则:(一)对于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照1:1划定建档合格线。(二)对于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生类别,自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三)对于达线考生,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考虑,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考虑,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