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收费标准

2017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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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16 03:09:16解决时间:2018-08-22 21:38

最佳答案

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标准

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50元(七人间,含空调使用费50元),学生宿舍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洗浴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终核定标准执行。

??????????? 2018-08-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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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的文件。 2、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6人间空调房)。3、代办费收费标准(闽价【2004】费255号):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

2016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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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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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菲合作)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非闽台合作)、航空服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

2017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住宿标准

2.住宿标准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50元(七人间,含空调使用费50元),学生宿舍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洗浴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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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7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

2017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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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2014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菲合作)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非闽台合作)、航空服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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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