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金额:每学期可按5个月,每月2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1、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者;2、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3、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4、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5、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享受对象:中职助学金的享受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的二年级学生,其中涉农专业可全员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按10%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学院概况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学院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现有专业20个,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形成了医、药、护、技、管5个专业群。学院坚持办学,医药卫生行业资源丰富,建立173个校
第五条收费标准1.学费:免学费。2.住宿费:宿舍为6人间(970元/学年),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2017年我院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为护理专业,招生计划为100名。
第一条学院全称、性质、办学类型学院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中专学制:三年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第四条录取方法1.招生对象:南平地区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扶贫对象家庭),年龄在16-25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2.招生方式:由南平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组织家庭成员自主报名,南平市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入学。入学人员和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培协议。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六条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591-(纪检监察室)。
第七条本章程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网址:www.招生咨询电话:0591-(兼传真)招生办联系人:董老师、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