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合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请按要求盖章、签名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合同
二、调档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新生,须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政审、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发放方式: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含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入学须知等)将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合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请按要求盖章、签名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合同
三、调档、合同 (一)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9月10日前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合同。研究生培养合同请于9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还须由培养单位盖章)后于报到后统一交学院。(合同文本我办将实时公布,请关注)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发放名单.pdf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合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请按要求盖章、签名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合同
三、签订合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所在学院集中审核,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定向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5日2017年博士招生学院政审调档联系电话单位办公电话(内线)水文院83787363(7363)水电院83787325(7325)港航院83786602(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