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关于缴费说明请查阅附件1《关于2018级研究生缴费说明》。
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等文件精神,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核准,我校2018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
三、学制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教育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农业工程)研究生0.8万元/人·年。2.会计硕士、艺术硕士、金融硕士学费标准为1.2万元。
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等文件精神,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核准,我校2019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
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按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
六、学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4〕36号)文件精神,经江西省财政厅核准,我校同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为18000元/人,分两个阶段收取,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8000元/人,学位论文阶段学费10000元/人。
七学费标准我校2022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答案来源于2022年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等文件精神,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核准,我校2018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