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除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外,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艺术文和艺术理单列招生计划的省份和专业,分别按艺术文和艺术理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1.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下同)×50%+文化考试成绩(按750分制,下同)×50%。2.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文化考试成绩×7
第十九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附件(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网报系统预计1月29日开通)考生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cn)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完成缴费后,打印生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现场确认和专业考试的必要凭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电影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全国)招生科类专业咨询电话(区号0756)学费(人民币)(元/学年)总计划其中:校考计划130205舞蹈学4030文理兼收;2018年对浙江、上海无选考科目要求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德国品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符合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授予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和境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2.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e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汉堡时装设计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