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学位证书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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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05:12:16解决时间:2018-07-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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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位证书

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2.环境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

技校网 2018-07-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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