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招生录取批次分为:专科批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及“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本科属第二批A类,专科属第三批A类。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我院是本科办学层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线,广东省外为第三批本科。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本科:第二批A类;专科:第三批A类。
第十六条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二批本科A类;省外按生源省份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高职“3+证书”;外省录取批次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三批专科A线,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