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学金及学习费用1、奖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执行,只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生均可申请有关奖学金。2、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3、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联系方式电话:+86-27-67861488,67867707,67867400图文传真:+86-27-67861497,67867707联系人:吴老师Email:yjszb@.cnhttp://.cn/mailto:yjszb@.cn网址:http://.cn/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9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1、考试科目设置: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2、初试地点、时间。地点:由各报考点具体安排。时间:2014年
一、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硕士生、自费全日制博士生、自费兼读制硕士生、自费兼读制博士生。
(二)考生报考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卢丽萍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