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普通类、技能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专业专业计划科类学费(元生年)普通类技能类科类计划科类计划园艺技术40文理20农林牧渔类203700石油化工生产技术40文理30轻纺食品类104100水利水电建筑工程35文理25土木水利类104100城镇规划30文理20土木水利类105400建筑工程技术85文理50土木水利类3541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60文理40加工制造类20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
(六)2014年4月16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