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学科与导师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一)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六、资助体系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博士生助学金资助期限为4年,标准为每生每年2.3万元,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按年发放,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不分等级,第二、三、四学年(直博生第二、三、四、五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博士生学业情况重新评定等级,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建议低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月500元)。(以学校公布的新文件为准)。教育部设立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82589675联系人:蔡老师马老师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733室)。邮政编码:150001序号单位联系电话(区号0451)联系人1船舶工程学院82569910闫老师2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82569241曾老师3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82569310白老师4自动化学院82569410许老师5水声工程学院82569510高老师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82569610夏老师7机电工程学院82569710黄老师8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82569810穆老师9经济管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协议就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协议就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