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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6 14:25:36解决时间:2018-10-09 17:26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 、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科录取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低控制线,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投档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各投放计划的省份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5、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新疆地区只招收汉语言考生。
我校根据以下录取规则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1、普通类、艺术类和报考地铁公司订单专业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未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不予录取。已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4)地铁公司订单专业的录取:参加地铁公司联合面试且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才能按照上述录取规则被录取在地铁公司订单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未取得地铁公司联合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影响非地铁订单专业的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1门“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总分高低,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合计不超过6人。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具体办法详见附件附件
政策加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