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要求建立了"绿色通道"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二、国家贷款、奖学金金、勤工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奖学金设置:学院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金人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300元。
四、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免学费是指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的,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在省内民办高校就读的,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金的基础上,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向学生(或家庭)发放补助每生每学年7000元。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在外省学校就读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向学生(或家庭)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12000元。外省户籍建档立卡:
按照《广东省教育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要及时向外省户籍廷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告知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相应的资助。
六、学校奖学金设置:王屏山奖学金获得奖每人每年10000元;王屏山奖学金提名奖每人每年3000元;优秀学生标兵每人每年2500元;优秀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每年150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4000元;先进班集体每班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