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莆田学院,符合莆田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位。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学校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xyzsb@电话:0594—、(传真)网址:http://www..cn或202.101.111.195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学校严格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
学校简介莆田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拥有文、理、工、医、管、教、艺等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多科性大学,属于二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学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坐落在海滨邹鲁-文献名邦、妈祖故里、风景秀丽的湄洲湾畔,拥有17个院、系、部。学校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独特的专业优势,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xyzsb@电话:0594—、(传真)网址:http://www..cn或202.101.111.195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我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受理退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执行。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我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2014年我校高职招考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