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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02 04:15:17解决时间:2018-05-26 20:33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投档成绩、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招生专业组的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可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查询。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1. 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1000(综合成绩满分)=85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20(面试折算成绩)。
考生的高中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100、B=90、C=80、D=60折算。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3.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 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核工程与核技术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录取工作预计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