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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2-13 06:36:33解决时间:2018-09-01 21:27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1. 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1000(综合成绩满分)=85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20(面试折算成绩)。
考生的高中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100、B=90、C=80、D=60折算。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3.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 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核工程与核技术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录取工作预计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