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东华大学201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定于2016年6月30日在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第四教学楼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请入围考生(名单请见附件)于6月28-29日登陆阳光高考网站的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http://bm..cn/),请按照准考证上面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6.27附:入围考生名
东华大学201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招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