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 东华大学
  • 更新日期:2022-09-28 06:33:1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21-62379160
  • 学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2022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1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通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下,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为保障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东华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完成《东华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保证个人健康参加考试。现将我校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的有关

2021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

2020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通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下,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为保障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东华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完成《东华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保证个人健康参加考试。现将我校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学校测试的有关

2020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相关要

2018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招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2017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招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2016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东华大学201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定于2016年6月30日在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第四教学楼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请入围考生(名单请见附件)于6月28-29日登陆阳光高考网站的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http://bm..cn/),请按照准考证上面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6.27附:入围考生名

2016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1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招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