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第一阶段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2号)、《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2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第一阶段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评审机构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培养单位研究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