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12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