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2019年)为提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的新形势,结合学校及学院博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增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以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学术氛围、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院在《2019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8]13号)的基础上,对
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2019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6名。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可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学科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在校学习。导师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报考学生必须明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因未被该指导教师录取而变更其他导师。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招生计划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1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于2018年10月-12月进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根据学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招生计划2019年我学院计划招生博士研究生12人(终以学校下达计划为准),其中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人数不低于计划数的60%。全部计划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
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日期为2018年3月3日(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研究生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招生计划2018年将各学院(中心)普通招收指标参照我校研招信息网“关于公布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指标的通知”(网址:http://yz..cn/info/1011/1453.htm)。教育部终招生计划的增量计划,学校将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2017]431号)分配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后毕业生积极申报,【江苏省申报截止时间:“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要求3月10日前报送;“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要求2017年3月10日前或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请相关申报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截止时间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应材料处理好(所有材料一式3份),交至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与基地管理办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
各相关博士后:现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