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号)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更好发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色,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4〕5号)要求,及《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赣招委字〔2014〕1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