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招收考生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接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公布如下:基本条件1.中华人名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