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2012年我校在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
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2013年我校在山东、北京、天津、河北